职称评审

关于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专业

工程技术系列 “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依托学会面向全市开展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评审工作。

面向群体:适用于我市从事信息通信网络、专业信息网络的技术咨询服务、通信企业信息自动化、信息化业务支撑系统、行业应用及解决方案、网络终端服务等技术岗位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以下简称33号文)要求,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金融科技工程、建筑信息模型化专业待我市评价标准印发后再开展首次职称评审工作。

  (三)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按照33号文规定执行。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市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五)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在申报评审时不要求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

  (六)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27号)要求,申报2022年度职称评审只需提供2022年度(自2022年1月1日起)的继续教育材料。

深圳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

2022年度深圳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pdf

广东省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汇编

广东省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汇编.zip